根据《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沪府办发〔2013〕47号),委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保护、研究工作,指导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陵园管理处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管理上海宋庆龄研究会,承担本市有关孙中山宋庆龄宣传交流工作,参与组织相关重要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