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级别: 三级文物
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1954年2月9日宋庆龄致李云信底稿。
信中,宋庆龄写道:“李云同志:你对我的健康的关怀,我深深地感谢你的厚意。近来我的血压又高起来,现在达到一百八十度以上,因此,我常常觉得头晕头痛,对这点我被嘱好好地静养。我的被扭伤的左脚,根据X光照片的表现,医师说确有扭伤而致碎骨的现状,因此我又不好随便走动,现在必须扶着拐杖才可以作几步的行动。我希望能在一星期左右恢复原状,可以自由行动,但是,医师说,如果我能作充分的静养就可以快些恢复原健康了。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