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三级
该件文物为宋庆龄保存的1922年12月20日胡汉民致孙中山函。
函谓:“先生大鉴:顷得竞生来电,即呈阅。按此电昨已覆之。惟藻林与沈鸿英尚未接近,借用桂币,既未必能立时就手,亦未必即时可用。果藻林仍有权力,得款即可立动者,则竞生之请求不为无理,至卢、邓二人,或以一人偕往,则更可得其实际真相也。专此敬候钧裁。汉民上。20日。”
胡汉民(1880-1936),字展堂,广东番禺(今广州)人。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任本部书记、《民报》编撰。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大总统府秘书长,旋回粤任广东都督兼民政长。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亡命日本。1916年至上海,策动讨袁。1919年在上海与朱执信等主编《建设》杂志。1921年5月,任广州非常大总统府总参议兼文官长、政治部部长。次年6月,陈炯明叛变,留守大本营,率师反攻韶关,失利后,由广东经福建赴上海。1923年6月,回粤任大本营总参议。1928年任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院长。
考释详见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辑释:《一九二二至一九二三年孙中山在沪期间各地来电辑释》,中华书局202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