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1922年12月16日黄展云致孙中山电。
电文谓:“孙中山先生鉴:承电谨悉。省城附近自治军,展已通告声明,并不省属,并请汝为兄办理。省中秩序平安,报纸谣言不可信。本日接厦门张韱来电,我军已于元日下午二时完全克复安溪、安海,泉城不日可下,谨附闻。黄展云叩。铣。”
黄展云(1876—1938),字鲁贻,福建永福(今永泰)人。1906年考入日本早稻田大学师范系,加入中国同盟会。1908年进行革命活动。1911年任中国同盟会福建支部文书。辛亥武昌起义时,参与策划福建回应计划,参加于山战役,起草敦促旗兵投降书。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两年后回上海中华革命党总事务所工作。1917年7月,孙中山南下护法,奉命留在上海筹办汇源公司;9月,任大元帅府秘书。1919年任中国国民党福建支部长,创办《福建新报》,因抨击北洋军阀暴政而被捕入狱。出狱后,再赴上海。次年,组织福建自治会,宣导“闽人治闽”,并派人回闽组织自治军。1922年10月,被各路自治军推为总指挥;11月,任福建盐运使,参与“倒林拥萨”事件。北伐军进驻福州后,着手组织国民党福州市党部,任福建政务委员会常委兼政务委员和教育科长之职。
考释详见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辑释:《一九二二至一九二三年孙中山在沪期间各地来电辑释》,中华书局202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