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级别: 三级文物
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1945年11月12日宋子文致宋庆龄信。
信中,宋子文写道:“亲爱的姐姐:收到你本月10日的电报。很高兴得知你对房子很满意。政府想给你一处永久的住所,因为你决定将你在莫利爱路29号的房子作为孙博士的纪念馆。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请告诉我。我在中央银行大楼里有直接联系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无线电台。 爱你的 子文。”
信中所提“房子”,指靖江路45号(今桃江路45号)寓所,抗战胜利后,宋庆龄的莫利爱路29号寓所因遭到日军严重破坏而无法居住,蒋介石遂谕令将靖江路45号拨交宋庆龄使用,宋庆龄则将莫利爱路寓所捐给国家,作为孙中山纪念地之用。1945年11月8日,宋庆龄由重庆抵上海,寓居靖江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