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1950年7月5日宋庆龄致周恩来信底稿。信中,宋庆龄称:“我最近接到国外来信,述及联合国国际儿童救急(济)基金会原拟拨给中国之六百五十万美元一事。兹将内容转陈,以备参考。”函谓:鲍谦熙博士(Dr. B. Borcic)来信提到“前拟拨给中国儿童与母亲之款项有被挪作其他用途之可能。如果中国没有提出任何具体实施计划,其他国家便会将此款设法移用”,“国际儿童救急(济)基金会是很愿意派员到中国来的......这个接洽的目的是在使国际儿童基金会再与我们政府发生联系,同时可拟定工作预算的纲领”。宋庆龄表示:“我明瞭如接受了这种款项会有若干问题的。因为牵涉到我们加入联合国各种行动的整个问题。且必须将我们人民政府参加此类机构的条件,重行申说。但我觉得可利用机会将此项问题及时提出。因我们既可用它来与反动派阻挠我们参加联合国作再度的斗争。且可利用这个机会试探能否照我们的条件获取此款。我希望您对于这个问题研究一下并给我答复。”
(内容参考《宋庆龄书信选编》,第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