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0
来源: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级别: 三级文物
级别: 三级文物
该件文物为1952年5月24日宋庆龄致耿丽淑信。
函谓:“过去几周我一直忙于许多细节性的工作,所以直到现在才有机会真正研究一下你送来的各种会议记录和其他材料。这一次我想特别就5月12日《中国建设》推广部门和发行部门之间磋商会会议记录的一部分发表一下看法。……从你那方面来说,如果你能把迄今为止的宣传推广工作做一番回顾,对好的地方和欠缺之处做出简短的总结并尽快让我知道,我将不胜感激。”
(内容参考《宋庆龄书信选编》,第2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