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一般文物
该件文物为1972年12月21日宋庆龄致莉莲·福克斯信底稿。
函谓:“你1972年12月8日的来信清楚地表明,在解放前播下的与中国人民友谊的种子,现在已开始开花结果。为实现你和你丈夫到中国访问的愿望,我建议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一、先向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写一封要求签证的申请书。地址是:中国北京永革路1号。信中可以作一下自我介绍,陈述一下来华的目的,想进行何种类型的参观,同时表明你计划什么时候来中国最合适。
二、向在渥太华的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寄去上述申请信的复印件。当中国方面认为你的申请符合条件后,将由那里的大使馆给你签证。
三、除了中国对外友协外,一些计划访华的人也会向位于北京东长安街上的中国国际旅行社提出最初申请,同样也要向渥太华的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提交复印件。我知道,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做法是,每日收取一定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在中国的一切费用,诸如乘火车、飞机、汽车、出租车的费用,餐宿费,翻译服务费用等等。
以上步骤完成后,就得等待。你可能也知道,成千上万的人在申请访华的签证,因此需要耐心等待。”
莉莲·福克斯(Lillian Fox),美国友人,时在美国洛杉矶凯泽康复计划基金会工作。抗战期间是联合国救济总署驻华工作人员,儿童福利方面的专家。
(内容参考《宋庆龄书信选编》,第390-3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