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级别: 一级文物
级别: 一级文物
1924年1月,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召开前亲自拟定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共25条,作为即将成立的国民政府的施政纲领。后提交大会审议通过,2月22日修订定稿。《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要旨为: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建设之首要在民生,其次为民权,其三为民族;建设之程序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宪法告成,国民则依宪法民选政府,建国大功告成。
1924年4月2日,孙中山在广州大本营手书《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全文赠送宋庆龄留念。
现藏于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为国家一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