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一般
此为1923年“陆军部汉阳兵工厂开业三十年纪念章”,由沈汉生于2004年捐赠。
1890年2月,清政府批准广东枪炮厂移建湖北,定名为湖北枪炮厂,4月,成立湖北铁政局,辖枪炮、钢铁两厂,枪炮厂筹建于汉阳大别山(今龟山)北麓。1904年,由于厂内分厂林立,各有厂名,已非“枪炮”二字所能概括,张之洞上奏清廷,仿效日本,将湖北枪炮厂正式改名为“湖北兵工厂”。1905年前后,清政府财政困难,无法再拨款维持湖北兵工厂的高产量,而各地军火需求却逐年增加,致使湖北兵工厂陷入财政危机,不得不先后关闭了炮厂、炮架厂、炮弹厂、铸弹厂及铜壳厂。1908年,湖北钢药厂也因为经费困难而与兵工厂合并,成为“湖北兵工钢药厂”,又按照厂址所在地的县名,习惯上称为“汉阳兵工厂”。中华民国成立后,兵工厂也称中华民国鄂军兵工厂,除受湖北督军府直接管辖外,还受北洋政府陆军部控制,1914年,兵工厂收归陆军部直接管辖,改称陆军部汉阳兵工厂。
此件现收藏于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