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一般
此为1911年版《普通法》(The Common Law),属上海孙中山故居旧藏文物。
作者为小霍姆斯(O. W. Holmes Jr, 1809-1894),由伦敦麦克米伦公司(London: Macmillan and Co.)出版。
小霍姆斯,哈佛大学法学学士,自1882年起任职于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1902年被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本书是由作者发表在《美国法律评论》期刊上的一系列演讲稿整理而成,于 1881年以《普通法》书名出版。在美国最高法院任职的30年间,小霍姆斯以限制言论自由的“明显而现实的危险”论点而闻名。本书从早期责任形式、所有权及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理论的建构、刑法典、合同法的历史及要素等方面阐述了美国普通法的主要内涵。
此件现收藏于上海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